邱炯友
原本僅是推動小組預計三四個月期的政策影響評估案,卻演變成跨年跨任大研究案,原因在於業界意見的分歧,原本狀似共識聲中,起了波瀾,換了部長也更不得不一切重頭蒐集民意與業者意見,步步為營、從根本的調查研究做起,而不再是政策下的衝擊評估。研究期間也從原有的消費者意見調查外,再增列出版各通路業者問卷與訪談,並且又更動調查順序,將最先的消費者意見調查,挪移至所有業者調查之後,將問卷提綱題目皆經過委員與政府部門反覆審查,謹慎翼翼地求取最新民調。但研究小組也確實甘之如飴,即使額外多出來的數月煎熬,我們也把它當作一種責任和義務。聽起來高尚,不過確實也是如此。
有人探詢我們文化部會推動此制度嗎?或我被問到:到底應不應該實施?我都會先打量對方,想讀他/她的心思,心忖自己該如何回答。如果我是OOOO,我就會如 何如何;如果我是OOO,則我又會如何如何….。可惜,我什麼都不是。我只是個消費者,我只能表達我自己的意願:我接受制度;我也只是個學者,我也絕對支持;我是該案研究者,在意見兩極化的議題裡,我更要儘量保持客觀。憑良心講,如果我是先前所指的OOOO和OOO,在目前的理念與發現下,我會告訴他們:用文化政策的思維,解決文化的事,讓政治等等問題擺在次要,甚至完全排除。當然,這是要扛起責任、自己付出代價的。
有權柄的掌權者本當有所為與不為,不應過於眷戀權位,惟誠信負責。
探討再怎麼多的國外案例與數據,如果僅僅為了得到一個是非問題:該不該實施?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訴大家:浪費時間,毫無意義。 每個國家是否實施FBP都有獨特的文化、政治、社會、經濟等等不同背景條件,每個數據背後都有不精確、不完整之處,任憑研究者從文獻或透過政府駐外單為求取資料,都仍有極大的缺漏。而各國之間的資料的形成屬性不對等,更不能拿來相比較分析,更何況多的是誤用和誤判(例如:書種與銷售冊數、不同資料來源之統計數據等)。讓我們試想:即使是台灣的出版數據,何者為真?外國學者如何得取台灣資料?UNESCO數據有用嗎?
因此,探討國外FBP案例,應該只有一個認知前提,那就是:我們要推動FBP了,引國外成功失敗經驗為鑑、做為制度與配套措施之標竿,讓制度設計得更有果效、更少阻力。而絕對不能用來回答「該不該、要不要」FBP的幼稚問題。
我終於,還是講了答案。但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問題。
盼望,我們的改變成真、大家的理想不落空。
邱炯友 於 北投 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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