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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出借權完全說明會:化解歧見、邁向未來

公共出借權 PLR 完全說明會:化解歧見、邁向未來 時間: 108 年 6 月 11 日(二)  下午 2 時~4時30分 地點:文化部南門園區 - 小白宮     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 1 號 說明: 公共出借權制度 (Public Lending Right; PLR) 今年在台灣即將試辦,如何看待未來此制度適用範圍與相關執行細則,已成為圖書館、作家與出版界極為關心之議題。儘管文化部於 2018 年委託完成的 PLR 機制及效益評估研究報告中,提供了相當有用的資訊,但真正瞭解與掌握其中資訊者卻仍不普遍, PLR 在台灣雖然獲得了絕大多數圖書館人或出版人的支持,但想必也同時存在若干差異。近一個多月來,立法院公聽會與其他不同主辦機關亦相繼提供 PLR 意見交流機會;然而,對於某些制度觀點卻仍有著盲點。本說明會即在於彌補 PLR 制度推動試行前之資訊不足處,冀望能提供更多事實內容,而能有利 PLR 制度推動與觀念澄清。 大綱 ˙台灣推動 PLR 的時空背景。 ˙文化部 PLR 評估研究報告之重點。 ˙實施公共出借權制度前,所並須解決與面對的問題。    ˙圖書館與出版界的合作與溝通。 ˙合理 PLR 應用範圍、對象與相關實施機制。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台灣數位出版聯盟、出版新生代研討會....(陸續邀請中) 與談嘉賓:政大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 邱炯友所長 、各出版相關公協會理事長

我對台灣「公共出借權」的看法:理想與現實

我對台灣「公共出借權」的看法:理想與現實  邱炯友 「公共出借權」 (Public Lending Right ,英文簡稱 PLR) 不可稱作「公共租借權」,因為「租」與「借」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關係與法律行為名詞。在台灣,還可以稱作「公共借閱權」,然而,卻極易跟出版界曾力爭過的「 ( 公共圖書館 ) 圖書公閱版」名詞混淆,因為過去確實有人誤以為「公共借閱權」的簡稱就是圖書「公閱版」之意。顯然若將中文譯稱既能與國際接軌,又能避免以辭害意的做法,就是採用 「公共出借權」之稱,或頂多稱之為「圖書館公共出借權」。 國外所推動的 PLR 制肇因於圖書館 ( 常見但不限定必為「公共圖書館」 ) 將館藏內的圖書出版品免費出借給讀者,而可能造成被借閱作品(作者)之市場銷售(版稅)收入減損,因此,政府必須基於著作權法精神、文化政策或社會福利政策等理由,編列預算予以補償相關權益人之損失。 PLR 的核心角色是:圖書館、作者、出版者。其中以「作者」 ( 著作人 ) 為最核心照顧之對象,但就現實面而言,若缺乏「出版者」的鼎力扶持,就恐怕便得不到足夠的聲援力量,制度推動將無以為繼;若 為獎勵本土文學創作同時扶植出版產業,納入「出版者」亦可以產生外溢效應,凸顯政府獎勵出版業與調和出版業與 圖書館利益與共之關係。 此外, PLR 制度所產生的作業需求與統計報表,都有助於參與 PLR 的圖書館之管理機制、閱讀推廣活動與借閱系統功能之精進與提升。 [1] 對於所採計之補償金計算原則 ,若採計「冊數」或「種數」之方式為補償原則,首先必須界定有效補償對象之出版年代始自何年?抑或只要符合我國著作權保護標的之年代即可?但如何因應大量衍生查證著作物之作者國籍並確認有效出版年代、公共財、通訊處與匯款帳號等問題,以及是否需要再針對圖書館館藏之贈書、交換書、停滯借閱書籍等進行查證,以求杜絕補償酬金可能過於浮濫發放等弊端?舉凡這些困擾都將應運而生。反觀於此,若採計「館藏借閱次數」為政策模式,將重點置於「借閱行為」而非「圖書身份」,則可以稍事「降低」前述困擾,亦相當符合類似「使用者付費」精神下的「公平正義」精神;而其額外優點更顯現於: PLR 制度可產生圖書館借閱排行記錄檔案,有助於館藏政策發展;以及提供珍貴借閱消費行為分析資料,有助於出版社與學者進行相關實務

台灣作家著作之圖書館借閱分析(2014-2017)與PLR數據價值

作者群:石安伶、邱炯友等 公共出借權(PLR) 補償酬金規模推估與圖書借閱統計之關聯性密不可分,為求推估實施 PLR 之補償酬金規模,研究團隊先行針對台灣作家之創作書籍借閱情形進行分析,研究分析之內容不含進口書籍、翻譯著作以及非繁體中文之創作。此設定之著作範圍係依據文化部委託研究案之需求而設,目的在於想定PLR執行初始階段之經費與規模不宜過於龐大,以便推動與觀察。本文一探未來獲補償書籍與作家概況,以此圖書借閱資料為基礎,便於後續推估台灣 PLR 補償酬金範圍與各項預算。以下僅就圖書借閱分析情形 進行說明,並闡述推動PLR制度之多元價值。      ㄧ、圖書借閱分析 為了更清楚理解補償書籍之類型比例,特別是知悉文學類型著作的創作者可透過 PLR 制度獲得報償酬金之多寡,本研究以 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期間,臺北市立圖書館、新北市立圖書館、臺中市立圖書館、高雄市立圖書館、花蓮縣文化局圖書館之借閱統計資料為依據,估算台灣作家繁體中文創作書籍類型逐年借閱占比。 (一)       借閱書籍類型分析 由於各間圖書館借閱統計資料龐大,無法逐一清查每本借閱書籍是否為台灣作者作品, [1] 因此將五所圖書館之借閱資料做為抽樣母體,進而依據各類型書籍借閱量比例進行分層比例隨機抽樣,共計抽取 5,576 筆圖書題名 (title) 資料做為樣本,在 95% 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不大於 1.31% 。 進一步將台灣作家繁體中文創作書籍借閱資料進行統計。以中文圖書分類法分類統計後發現,2016-2017(年中區間),國人借閱次數比例最高的書籍類型為語言文學類,佔 52.7% ,其次依序為應用科學類 (12.2%) 、世界史地 (8.2%) 、社會科學類 (7.4%) 、科學類 (5.5%) 、藝術類 (5.2%) 、總類 (2.8%) 、哲學類 (2.3%) 、史地類 (2.0%) 、宗教類 (1.7%) ,詳見圖 1 。 在語言文學類的借閱書籍之中,以「兒童文學」借閱次數比例最高,佔 29.5% ,其次依序為「小說」 (13.2%) 、「散文及隨筆」 (3.9%) 、「語言學習」 (2.7%) 。另外有 3.3% 為其他文學,包含有文學總論、中國歷代各體文學等。 整體而言,可獲 PLR 補償酬金之書籍類型大宗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