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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7月 24, 2016的文章

模糊與糾纏的圖書公閱版倡議

By Joyo Chiu 邱炯友 圖書公閱版是台灣出版業者倡議之概念,但由於出版界無策略與步驟性地訴求,往往模糊了觀念與目的。在無公共出借權 (Public Lending Right; PLR) 保障時,出版界為爭取圖書館銷售時有更合宜之利潤,保護其圖書於圖書館免費借閱行為發生之前,即以高於一般零售價格之館配價格售予採購之圖書館。這項觀念涉及圖書定價制度與定價結構,並且與推動 PLR 之部分動機有相似之處。在實質上,它亦可算為一種出版界權利金補償制度,但是 PLR 之實施,通常遠比 圖書公閱版的推動, 被賦予更多的社會福利、法律、文化等關照弱勢者 ( 作者為主要對象,但非唯一 ) 之責任意涵。 [1] 相形之下,「公閱版」較為無關於群眾與弱勢者的社會文化公益性,這項根本差異,便是「公閱版」與 PLR 最大的差別。 一 、 定義與關係 相 對 於 PLR 制度, 圖書 公 閱 版 與 PLR 之基本差 異 在於: 圖書 公 閱 版是 屬 於「前金」式的 報 酬, 採 一次 買斷 的方式 實 施; PLR 則 似「後 謝 」模式,力求多次 與細 水 長 流式地挹注 補貼 。 [2] 台灣出版界 之 圖書 公 閱 版的發想, 則 源自於解決產業經營困境 與 需求,其借用影音 產 品 「公播版」概念轉移成「公 閱 版」觀念要求圖書館變動 圖書採購價格方式。 [3] 然而,台灣 公 閱 版倡議下,所求取倍率加成 計價 模式向 圖書館 出售 圖書 出版品之做法, 與圖書館 享 圖書 折扣 價 已沿 襲數 百年 歷 史隻歷史與習慣迥 異 。 就圖書館而言,圖書採購係以大宗進貨又為公眾閱讀之公益有關,因此向來的折扣採購模式已為通則;相反地,台灣出版人士認為圖書館提供免費借閱與推廣活動,經多人輾轉借閱,館藏圖書借閱效應下之市值成本,早已為原書定價之數倍,既然影音館藏書籍為售價較高的公播版授權,則圖書應亦然如此。在此情境下,交纏著台灣圖書館長久以來最低價標採購模式的爭議,以及放眼台灣目前既未有見諸國際的「圖書定價銷售制度」也未曾實施「公共出借權」,此二制度前者可規範圖書館銷售限制折扣範圍,後者可補償圖書被圖書館免費借閱的市場銷售損失,一旦無此相抵因素下,更加促使台灣出版人的「公 閱 版」倡議決心。然而,在政府長期缺乏經費預算編列,以及並無相

課徵閱讀與知識稅:VAT在圖書定價銷售制度中的關鍵價值

Don't Tax Reading                                                      By Joyo Chiu 邱炯友 談圖書定價銷售制度就不能不觸及加值營業稅 (Value-added Tax; VAT) 的議題。在許多實施 FBP 制度的國家為了解決自由貿易與公平交易等一些幾近全球共識的思維下, FBP 顯然與此概念扞格不入,唯一能堅持與善用的立場便是:「圖書 ( 相對於其他商品 ) 是不同的」 (Books are Different!) 口號。欲跳脫自由市場爭競的主流思維,以及擺脫常見的公平交易法規的限制,讓這種干涉圖書零售市場交易行為與價格;並且某種程度影響消費者「權益」的業界協議或政府立法得以成立,其實相當的不容易。 ( 一 ) 圖書 VAT 減免之精神訴求 然而,事實證明 FBP 制度的施行多的是自由民主國家,這一些國家秉持「文化多樣性」並延伸「文化例外」的意涵落至「圖書出版是文化商品,而非一般商品」的核心訴求。如此才得以對抗所謂壟斷、箝制、偏狹等指控。當圖書定價銷售制度順利推行時,連帶且無疑義地會同時出現圖書 VAT 降稅或豁免的籲求,並且往往順理成章成為一種 FBP 的配套措施之ㄧ。姑且不論究竟是 FBP 成全了圖書 VAT 減免;或 VAT 減免造就了 FBP 推展。同樣想讓圖書 VAT 得以享受不同於一般標準稅率,仍必須仰賴文化出版論證,並聲明:圖書不同於一般貨品,它是滋養個人與社會國家文化知識內涵的特殊生產物;為了彰顯閱讀與圖書出版流通之文化、社會和經濟的價值精神,做為維繫國家社會文化發展的政府,其附加於這類有益公眾文化貨品之上的稅率,不論高低多寡,理應予以消除,至少也應該有所差別待遇。 國際出版者協會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Association ,以下簡稱 IPA) 向來大力提倡圖書 VAT 應走向零稅率政策, 2015 年 IPA 政策總監 (Policy Director)José Borghino 呼籲各國應體認「圖書乃是知識獲取與知識轉換的發動機,數位經濟的未來亦仰仗圖書出版之興盛;然而,圖書出版品的流通對價格異常敏感,因此特別容易受到加值營業稅 / 貨物服務稅 (VAT/GST) 稽徵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