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Joyo Chiu
邱炯友
圖書公閱版是台灣出版業者倡議之概念,但由於出版界無策略與步驟性地訴求,往往模糊了觀念與目的。在無公共出借權(Public Lending Right; PLR)保障時,出版界為爭取圖書館銷售時有更合宜之利潤,保護其圖書於圖書館免費借閱行為發生之前,即以高於一般零售價格之館配價格售予採購之圖書館。這項觀念涉及圖書定價制度與定價結構,並且與推動PLR 之部分動機有相似之處。在實質上,它亦可算為一種出版界權利金補償制度,但是PLR之實施,通常遠比圖書公閱版的推動,被賦予更多的社會福利、法律、文化等關照弱勢者(作者為主要對象,但非唯一)之責任意涵。[1]
相形之下,「公閱版」較為無關於群眾與弱勢者的社會文化公益性,這項根本差異,便是「公閱版」與PLR最大的差別。
一、定義與關係
相對於PLR制度,圖書公閱版與 PLR 之基本差異在於:圖書公閱版是屬於「前金」式的報酬,採一次買斷的方式實施;PLR 則似「後謝」模式,力求多次與細水長流式地挹注補貼。[2] 台灣出版界之圖書公閱版的發想,則源自於解決產業經營困境與需求,其借用影音產品 「公播版」概念轉移成「公閱版」觀念要求圖書館變動圖書採購價格方式。[3] 然而,台灣公閱版倡議下,所求取倍率加成計價模式向圖書館出售圖書出版品之做法,與圖書館享圖書折扣價已沿襲數百年歷史隻歷史與習慣迥異。
就圖書館而言,圖書採購係以大宗進貨又為公眾閱讀之公益有關,因此向來的折扣採購模式已為通則;相反地,台灣出版人士認為圖書館提供免費借閱與推廣活動,經多人輾轉借閱,館藏圖書借閱效應下之市值成本,早已為原書定價之數倍,既然影音館藏書籍為售價較高的公播版授權,則圖書應亦然如此。在此情境下,交纏著台灣圖書館長久以來最低價標採購模式的爭議,以及放眼台灣目前既未有見諸國際的「圖書定價銷售制度」也未曾實施「公共出借權」,此二制度前者可規範圖書館銷售限制折扣範圍,後者可補償圖書被圖書館免費借閱的市場銷售損失,一旦無此相抵因素下,更加促使台灣出版人的「公閱版」倡議決心。然而,在政府長期缺乏經費預算編列,以及並無相關制度規範之下,圖書館界也顯得相當無奈。在不同時空環境下的歷史爭議,論及文化與出版政策時,出版與圖書館兩者立場錯綜糾結於今尤甚。
二、公閱版定價與發展
公閱版紙本圖書之價格加成理論是電子書售價的基礎,台灣正大力推行B2B電子書之際,價格的控制機制則是須先行考量之重點。若國內推出電子書公閱版買斷之價格為紙本版售價3倍(10年舊書) 至5倍間,以目前國內外電子書售價情況,B2C電子書售價大約是紙本書的三分之一價(租賃)或二分一價(買斷),但圖書轉製成圖書館公閱版電子書,B2B售價將是電子書B2C售價之9倍至15倍之間,端視舊書(出版10年以上)或新書之差別而異。這類電子書定價方式,另外與遠流「台灣雲端書庫」、凌網「HyRead ebook」等借閱次數計價模式資料庫有明顯的思維不同。顯然地,台灣的圖書館電子書定價模式正走向「公閱版」與PLR的分水嶺,圖書館也必須面臨買斷、租賃、借閱各種不同定價模式的抉擇與判斷。
圖書公閱版之價格訂定,由於國內外並無太多相關案例或討論,仍有待圖書館與出版商共同探討推出合理的圖書公閱版定價基數。公閱版與PLR同樣都能解決出版社的一些問題需求,但是公閱版仍改善不了作者端的酬金問題;而圖書館在面對公閱版與PLR制度時,卻都有同樣預算嚴重不足的問題。合理的圖書公閱版價格植基於圖書館採購預算的支持,兩者是密切且是一體兩面之互助關係。藉由圖書公閱版加成定價理論,更可以延伸至現今電子書定價議題,目前國外發展趨勢已慢慢走向出版界或通路商決定定價的模式,但未來也可能再度回歸消費者決定價格的情形,我國在積極發展電子書等相關產業同時,對於內容供應者(出版業)的利益與長遠發展,也必須考量並維護,以利我國文化發展多元性。[4]
三、小結
圖書館與出版界有最淵源的歷史成長關係。就傳統關係而言,他們不僅常因出版品的需求與供給而互惠;也因出版品而產生交集、衝突和妥協。圖書館常為出版商之採購大宗,以及閱讀推廣活動的最佳代理者;在另一方面,圖書館卻也要求出版商履行免費且義務性的圖書寄存作業、要求圖書出版品採購折扣與必要服務。圖書館、出版、閱讀之關係自然蘊藏矛盾及與日俱增之緊張,將使政府文化政策無法獲得良好的功能定位,亦無助於出版界與圖書館合諧夥伴關係的建立。
從PLR到圖書定價銷售(FBP)制度,從傳統到現代,台灣出版界對「公閱版」的呼籲具有時代意義,但若將「公閱版」的推動做為FBP的配套措施之一,則兩者之間並無合理的關係;然而,當做出版界振興方案之一,就顯得較具問題解決導向之邏輯性。換言之,「公閱版」與PLR係為同一光譜下的政策操作,但是「公閱版」與FBP卻是處於同一(出版事物)平面上的兩條平行線。政府應該釐清整體環境脈絡,在全面的文化政策思維下,雖然必須縱觀審視全局,但仍宜針對特定與單一問題妥善回應業界需求。
[1]相關資料詳見 邱炯友。「公共出借權計畫之本質與價值」,教育資料與圖書館學 ,38卷3期,民90年3月,頁271-86。
[2] 邱炯友,「公共出借權與圖書公閱版:照顧了誰?影響了誰?」全國新書資訊月刊 172期(民102年4月):頁21-23,http://isbn.ncl.edu.tw/NCL_ISBNNet/C00_index.php?PHPSESSID=33f9ingm5lnem7vvda0u979341&Pfile=2536&KeepThis=true&TB_iframe=true&width=900&height=650。
[3] 2008年4月台灣出版界若干資深業者首次將所謂「公閱版」概念披露於媒體。由於出版業界同樣面臨圖書館電子書銷售問題的迫切性,而在2008年於8月27日由 臺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召開「數位出版定價機制研討會」得到進一步推展,「公閱版」概念的發軔,在當時儼然變為臺灣出版市場電子書訂價模式之基礎。
[4] 邱炯友,「台灣圖書出版品圖書館公閱版研究:加成訂價理論分析與策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民國9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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