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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Book Law興衰與爭議

by Joyo Chiu 邱炯友  前言 以色列書市在 2013 年至 2014 年間有段慘烈糟糕的經營歲月,折扣戰在昔時市佔率高達 75% 至 80% 的兩大連鎖書店體系 (Steimatzky 和 Tzomet Sfarim) 中大舉廝殺,在政府以相關法規介入書市運作而實施所謂的「 Book Law 」之前,這兩大連鎖書店體系中, Tzomet Sfarim 家高達 66% 的股份為兩大出版社 (Kinneret Zmora-Bitan 和 Modan) 所擁有,大連鎖書店儼然成為了自家出版品的主要展售促銷之處,常以鼓勵店員推銷本版書以獲取銷售佣金;而 Steimatzky 曾在加薩走廊戰爭 (Gaza War, 2008-2009) 中瀕臨破產,最後被迫要求大部分的出版商註銷他們 30 %的賬款做結算, Steimatzky 同樣與上述兩家大出版社特約合作,主要商品也落在行銷他們的書籍。 [1] 為了改變書市的窘境,以色列在 2014 年 2 月開始實施圖書定價銷售相關制度 (The Law for Protection of Literature and Authors ,簡稱 Book Law) ,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打破以色列長久以來兩大書市龍頭連鎖書店 Steimatzky 和 Tzomet Sfarim 掌控全國書市的情勢,藉由禁止零售書商與出版社對於特定書種的促銷策略,以及要求零售通路應給予不同出版社同等重要的銷售待遇,以防兩強寡佔之局。 [2] 一、 Book Law 意義與內容 以色列 Book Law 法令相當特別,雖屬暫行條款( temporary provision )性質,但它並非一般單純的「固定 ( 限制 ) 圖書定價」( Fixed Book Price; FBP )制度,而是另外更特別地涵蓋了約定作者版稅給付的最低保障標準、限制圖書折扣外之促銷與展售行為,以及採取協議約定方式限定上中游通路端的批售折扣範圍等。其開宗明義闡述:「為了確保以色列做作者著作取得適當酬勞、推廣以色列文學作品、保存出版發行之文化多樣性 … 、提供讀者於眾多書種中,能依據自己意願品味選輸的機會;並使得出版社與書店彼此能尊重圖書數量、品質和多元兼具的消費競爭環境。」 [3] Book Law 相關重要規定